索引号 xzfgzbmakssthjjsqfj/2024-0040 发布日期: 2024-03-22 09:01
来源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内容概述 为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助力乡村生态振兴,2024年3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石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内容简要解读如下:

【领导解读】《石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

——解读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局长 王玉安

为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助力乡村生态振兴,2024年3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石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内容简要解读如下:

一、背景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关于公布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的通知》陕环发〔2024〕号,我县被列为陕西省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坚持“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建管并重”基本思路,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为契机,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改善辖区农村环境质量,助推乡村生态振兴。

二、依据

《陕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陕政办发〔2021〕25号)

《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

《陕西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陕环发〔2022〕14号)

《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方案》(陕环发〔2022〕30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的通知》(陕环发〔2024〕2 号)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到“十四五”末,达到以下目标:

1.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县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实现有效治理(管控)的行政村(社区)达到90%以上;

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稳步有序推进旱厕清零;

3.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7%以上。

四、主要内容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4年实施6个镇23个行政村(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新建污水处理站16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92959米;维修改造原有村级污水处理站29座。2025年实施5个镇1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新建污水处理站13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31666米。

(二)农村卫生厕所改造。2024年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338户以上,稳步有序推进旱厕清零,确保“千万工程”省级示范村、市县级重点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整村推进行政村和“百千工程”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

(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24年重点对6个镇16个行政村(社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填平补齐”,购置164个3m3垃圾转运箱、2辆小型垃圾清扫车、3辆垃圾勾臂车和3辆5m3垃圾压缩车,建设18个垃圾收集点。

五、涉及范围

全县11个镇:城关镇、池河镇、饶峰镇、两河镇、喜河镇、后柳镇、中池镇、迎丰镇、曾溪镇、熨斗镇、云雾山镇。

六、执行标准

(一)坚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地域环境、人文环境、生活习惯等因素,结合村庄演变趋势、人口分布、地形地貌、治理现状、治理需求等实际情况,对镇、村(社区)、安置点(居民点)定制化设计治理方案。

(二)突出治理重点。坚持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治理为导向,与“十四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以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问题突出的中心村、水源保护区、旅游村、搬迁安置社区、敬老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根据污水治理需求分年度实施,逐步推进。同时,优先开展生态敏感及与村民生活密切区域污水治理。

(三)严把质量关口。严格按照《陕西省农村改厕技术指南》和《国家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并进行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项目选址、施工、验收、后续管护等相关技术规范。严把质量标准和技术关口,确保工程质量和材料、设备质量达标。

(四)实施基层自治。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改厕)长效治理和有偿收费服务机制,组建村(社区)物业服务机构,加强后续管理服务,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成果更多惠及基层群众。同时,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要求,确保农户知情权,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实施监管。

【原文链接】:https://www.shiquan.gov.cn/Content-2696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