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nyncj-GK-2024-0022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10:12 |
来源 |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产业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按照《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农发〔2024〕2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产业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按照《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农发〔2024〕2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思想认识
春季气温变化较大,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加之候鸟迁徙、填槽补栏、调运周转等因素,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镇要深入研判形势,提高思想认识,把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为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要明确今春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任务,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密切关注动物疫情和灾害预警信息,紧盯养殖、调运、屠宰等关键环节强化技术支撑和工作保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的底线。
二、切实抓好畜禽集中强制免疫
全县春季动物强制免疫工作从3月15日开始,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春防工作结束后,各镇要及时报送集中强制免疫工作总结,县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开展免疫效果评价。
(一)精心组织确保免疫密度。各镇要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要持续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的强制免疫工作,认真实施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的全面免疫,积极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的应急免疫储备。要重点做好新引进畜禽和新生仔畜、雏禽的强制免疫病种补免工作,健全免疫档案,确保应免尽免,常年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要科学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做好程序化免疫,持续跟进免疫抗体监督检测,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县畜牧兽医中心将全面做好强制免疫疫苗的组织供应和管理工作,分片包镇组织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每周收集汇总全县免疫进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免疫密度。
(二)持续推进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各镇要积极动员、加大宣传,持续推进“先打后补”,确保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能够真正履行“打”的义务、享受“补”的政策。要强化免疫效果监督,加强免疫抗体抽检,把强制免疫实施情况与产地检疫出证等相挂钩。要精准测算采购疫苗数量和“先打后补”资金,加强补助申领服务指导与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摸清、核实规模养殖场户数量、存栏量等,认真核实畜禽饲养量、养殖免疫档案、疫苗使用量、购买疫苗发票、第三方抗体检测报告等依据,同时指导养殖场在“陕西智慧动监”平台或手机APP上完成备案,确保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落实落地。
三、切实加强动物疫情监测预警
要坚持定点监测与全面监测相结合、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病原监测与抗体监测相结合、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相结合,重点加强对种畜禽场、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地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要有针对性地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数量,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要及时追踪溯源并上报县畜牧兽医中心。对监测到抗体水平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畜禽,各镇要及时组织补免并跟踪监测。
四、切实规范动物疫情应急管理
各镇要按照《石泉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建立镇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及时调整补充应急队伍,充实和更新应急物资储备。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制和举报核查层级管理制度,及时报告突发情况,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核查、早处置,消除疫情隐患。要密切关注重点区域动物不明原因死亡现象,一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做到及时上报和果断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3日
【公文PDF原件】:石农发〔202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