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zrzyj/2024-0075 公开日期: 2024-04-08 17:51
来源 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内容概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2024 年4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关于何宇、王晓静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2024 年4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泉县政务大厅

联系方式:0915-6328297

公告单位: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4月8日

序号

权利人(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宗地号

不动产面积(㎡)

被继承人

1

何宇 

王晓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城关镇北街食品加工厂综合楼

610922100257GB00136

15.67/108.91

何德荣 郑桂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