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yjglj/2024-0017 | 发布日期: | 2024-03-27 10:14 |
来源 |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
内容概述 | 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统揽,深入开展“三化三制提升年”活动,狠抓责任落实,精准执法督帮,动态清零隐患,强化风险防范,有力赋能强基,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主要目标是: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经开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统揽,深入开展“三化三制提升年”活动,狠抓责任落实,精准执法督帮,动态清零隐患,强化风险防范,有力赋能强基,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主要目标是: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一、全面推进安全发展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以及部门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新提拔党政领导干部等培训的重要内容,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水平,参训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县委组织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细化完善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规范并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县安委办负责)。对安全生产监管或管理职责不明确的醇基液体燃料等新兴行业领域,由县安委办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及时明确监督管理牵头部门(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按照《安康市市级部门及中省驻安有关单位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本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推进“所有事”全行业覆盖、“一件事”全链条管控、“落实事”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有关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强化本行业领域、本系统安全管理,定期研判形势,综合运用检查、通报、约谈、教育培训等方式,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成员单位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内设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细化内部责任分工,配备安全管理专责力量(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深化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全面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分工负责)。开展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组织实施非煤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金属冶炼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火车站分工负责)。
4.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机制,加强考核巡查专业力量建设。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挂钩。建立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提级调查等手段,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安委办负责)。
二、扎实开展治本攻坚
5.迅速动员部署。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督促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迅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措施,全面部署启动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县安委办牵头,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6.抓好统筹推进。成立县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及办公室,统筹全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动各镇、各行业部门和有关企业单位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及时分析研究新情况、协调解决新问题,定期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进展情况(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7.排查整治隐患。规范完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机制。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跟踪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审核销号机制,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全量汇总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和信息共享集中机制(县安委办牵头,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紧盯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特别是群众反映举报的,开展跨辖区、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安全底线(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持续强化重点监管
8.强化矿山安全监管。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事故迟报、瞒报及隐蔽工作面、包裹探头、拆除或破坏监测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严格落实重大灾害分区管理、区域治理、超前治理、工程治理措施。强化矿山地面“三堂一舍”达标合规建设和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落实非煤矿山领域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三个一批”措施。严把新建尾矿库准入关口,确保全县尾矿库总量“只减不增”(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9.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守护石泉”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深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全面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电气焊、电动车违规充电、电路过载老化等问题。聚焦“九小场所”,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性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的“厂中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寄宿制中小学、医院、养老院、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基地、高层建筑、重点文博单位、群租房、沿街门店等高风险场所,精准排查、靶向治理、综合施策,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10.强化城镇燃气领域安全治理。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县住建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加强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分工负责)。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训(县住建局牵头,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燃气违法违规及犯罪行为,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强化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11.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治理。加强油气储存等重点企业专项治理与指导服务,强化危化品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整治,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标改造提升(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12.强化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治理。聚焦“人、车、路”等道路交通安全要素,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为重点,组织集中整治行动,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和新生产车辆检验检测管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行为(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巩固和提升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成效,应用好异物侵限等监测系统,严格沿线涉铁施工、公铁水并行地段异物侵限安全管理(县交通局、县火车站等部门分工负责)。
13.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公路水运、水利、电力、铁路以及其他专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体育馆等大跨度建筑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分级分类治理安全隐患(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火车站等分工负责)。推进“已交接未进行消防验收”三年行动,加快解决学校、养老服务机构、商业、文化旅游、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验收,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县经贸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分工负责)。
14.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冶金、建材等工贸重点行业风险管控,开展高空作业、动电动火、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危险环节和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有限空间等高风险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能力专项排查治理、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民爆企业和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安全监管(县公安局负责)。强化校园、医院、体育馆、居民自建房等重点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县教体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5.强化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加强水上客运、载运危险货物等重点运输船舶监督检查,深化渔业船舶和客货运码头安全监管,强化水上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健全重点区域水上交通领跨辖区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四、不断加强依法治安
16.严格执法检查。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四不两直”暗访等方式,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涉安重大案件,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行业禁入、“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措施,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县应急管理部门定期上报安全监管执法案例(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17.严肃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查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制度,对典型事故提级调查,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建立警示教育、事故复盘、对照检视长效机制,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部门配合)。
18.加强督导帮扶。持续开展督导和专家指导服务,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县和重点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强化矿山安全督导和动态整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建立县、镇包联督导工作机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包联企业(单位)督导检查(县安委办负责)。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行业专家、退休技安人员等作用,完善选拔聘用程序,建强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县安委办牵头,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五、巩固提升基层基础
19.加强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深入实施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扩面、提质、联网、增效”工程(县安委办牵头,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尾矿库、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壮大安全应急产业,加大安全应急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尾矿库闭库销号等工作(县经贸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大力推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打造一批智能化标杆非煤矿山(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分工负责)。推进“四好农村路”创建工程,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县交通局负责)。加强水库除险加固、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火车站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20.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三化三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化三制”提升年活动,推动各行业领域积极运用常态化督查暗访、动态化隐患清零、过硬化问效落实等三项机制,提升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水平,推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质效(各镇、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和业务特点,用好“三化”作业指导书并落实到岗到人,力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员工扛牢岗位责任,真正将“三化”标准体系运用到企业日常安全管理之中,全面实现企业主体责任具体化、日常监管精准化、现场救援科学化(各镇、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1.加强基层基础保障。严格按要求贯彻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相关配套制度(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和有关实施方案,统筹各镇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末梢(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县财政局、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县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提升现场救援能力水平,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强化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22.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防灾减灾宣传日等活动,深化安全宣传“五进”,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常识、避险自救知识公益宣传和应急科普宣传,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要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电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持续开展“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平安校园”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等示范创建(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公文PDF原件】:石安委会发〔2024〕3 号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