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清楼道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zfsqxlhz/2024-0005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3-29 13:17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火灾防范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多起火灾事故教训,特别是河南南阳“1.19”、江西余新“1.24”和江苏南京雨花台区“2.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两河镇决定在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清楼道 ”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清楼道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驻镇相关单位,各小区安置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火灾防范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多起火灾事故教训,特别是河南南阳“1.19”、江西余新“1.24”和江苏南京雨花台区“2.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两河镇决定在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清楼道 ”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各村(社区)集中安置点、分散安置点、罗蔷湾小区、老旧小区、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等。

二、整治时间: 2024年3月15日至8月30日

三、整治内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楼梯间堆放杂物、易燃可燃装饰、随意占用公共区域、管道竖井内堆放杂物等。

四、职责分工

(一)镇搬迁办。加强对各安置点小区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安置点管理人员、职责、工作范围,规范安置点、小区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楼长、户长负责制等相关要求,同时完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督促小区物业服务强化安全管理,开展“三个一” 活动(即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进行一次全员培训、组织一次疏散演练),同时此项工作将纳入搬迁后扶工作的重要指标内容。

(二)两河派出所。对居民住宅区、安置点、村(社区)委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置点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对在整治期间不配合或影响日常工作开展的人员进行依法处置,同时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三)各村(社区)。对存在楼道内乱堆乱放、乱停乱放及飞线充电、随随意占用公共区域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同时要加强入户宣传力度,及时提醒劝导规范停车,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秩序,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上报镇应急办。

(四)镇应急办。要统筹指导各村(社区)安置点对“清楼道”工作落实,针对重点部位及时开展联合整治,及时收集上报整治期间相关信息资料。  

五、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委会、驻镇各单位、小区安置点负责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排人员及时开展“清楼道”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时效;二是加大入户宣传力度,利用镇村公众号、微信群广泛发布相关公告信息,同时在楼梯口等醒目位置张贴整治通告,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三是镇纪委将联合应急办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对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