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清楼道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zfsqxlhz/2024-0005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3-29 13:17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火灾防范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多起火灾事故教训,特别是河南南阳“1.19”、江西余新“1.24”和江苏南京雨花台区“2.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两河镇决定在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清楼道 ”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各村(社区)委会,驻镇相关单位,各小区安置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火灾防范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多起火灾事故教训,特别是河南南阳“1.19”、江西余新“1.24”和江苏南京雨花台区“2.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两河镇决定在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清楼道 ”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各村(社区)集中安置点、分散安置点、罗蔷湾小区、老旧小区、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等。
二、整治时间: 2024年3月15日至8月30日
三、整治内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楼梯间堆放杂物、易燃可燃装饰、随意占用公共区域、管道竖井内堆放杂物等。
四、职责分工
(一)镇搬迁办。加强对各安置点小区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安置点管理人员、职责、工作范围,规范安置点、小区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楼长、户长负责制等相关要求,同时完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督促小区物业服务强化安全管理,开展“三个一” 活动(即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进行一次全员培训、组织一次疏散演练),同时此项工作将纳入搬迁后扶工作的重要指标内容。
(二)两河派出所。对居民住宅区、安置点、村(社区)委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置点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对在整治期间不配合或影响日常工作开展的人员进行依法处置,同时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三)各村(社区)。对存在楼道内乱堆乱放、乱停乱放及飞线充电、随随意占用公共区域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同时要加强入户宣传力度,及时提醒劝导规范停车,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秩序,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上报镇应急办。
(四)镇应急办。要统筹指导各村(社区)安置点对“清楼道”工作落实,针对重点部位及时开展联合整治,及时收集上报整治期间相关信息资料。
五、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委会、驻镇各单位、小区安置点负责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排人员及时开展“清楼道”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时效;二是加大入户宣传力度,利用镇村公众号、微信群广泛发布相关公告信息,同时在楼梯口等醒目位置张贴整治通告,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三是镇纪委将联合应急办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对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石泉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