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mzj/2024-0028 | 公开日期: | 2024-02-27 10:33 |
来源 | 石泉县民政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安康市民政局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的通知》(安民办发〔2024〕21号)文件精神,决定发放我县城市低保对象的2024年春节期间一次性困难群众生活补贴515户1005人201000元(补贴发放标准200元/人)。 |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民政局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的通知》(安民办发〔2024〕21号)文件精神,决定发放我县城市低保对象的2024年春节期间一次性困难群众生活补贴515户1005人201000元(补贴发放标准200元/人)。
附:1.城市低保对象2024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xlsx
石泉县民政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