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mzj/2024-0017 | 公开日期: | 2024-02-05 10:20 |
来源 | 石泉县民政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和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拨付2024年2月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2453人1439911元。(含每人每月5元电价补贴) |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和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拨付2024年2月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2453人1439911元。(含每人每月5元电价补贴)
附:2024年2月份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发放名单.xlsx
石泉县民政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