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石泉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针对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到城区消防产品销售门店,仔细查看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检查合格证、产品铭牌及使用说明书,并通过扫描二维码,检查产品材料、外观结构、性能参数等是否一致,确保消防产品安全性。在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执法人员仔细检查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有无擅自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等情况,并提醒经营者非法改装电池的危险性,从源头上把控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执法人员还到城区高层住宅小区、大型商超,检查消防设施维护及相关人员使用情况,对发现的违规停放电动车、飞线充电等行为,面对面宣讲消防知识,现场监督整改。
石泉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干部 李越: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恰逢“3.15”来临之际,石泉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深入销售门店、商场市场、高层住宅小区,围绕消防产品的销售、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使用、销售、管理,开展消防消费、消防安全提示,旨在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消费环境,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