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sqxgaj/2024-0009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交安委办发〔2024〕5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3-05 09:19
内容概述 2024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重点,以健全完善协同共治为抓手,以推动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导向,完善制度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密切协同联动,增强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美好石泉奠定坚实基础,特制订2024年度工作要点。

石泉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交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重点,以健全完善协同共治为抓手,以推动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导向,完善制度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密切协同联动,增强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美好石泉奠定坚实基础,特制订2024年度工作要点。

一、狠抓事故预防,维护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一)深化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防风险、降事故、保畅通主责主业,坚持不懈落实“减量控大”等事故预防综合措施。着力构建“人、车、路、企、管理”五位一体的闭环责任体系,坚决压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实现“一升、两降、三个不发生”(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显著提升,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不发生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负面舆情)的工作目标。

(二)严格落实党政属地管理责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县、镇(部门)、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各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责任制,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下简称“三个必须”)原则,推动安全生产15条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完善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相关单位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开展交通事故应急救援。

(三)建立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机制。县交安委办牵头建立交通事故深度调查领导小组,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约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一次死亡1-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要开展深度调查,准确分析查找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治理意见和建议,切实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要严格党政领导干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和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干部分级到场制度。对农村道路上发生亡人交通事故,县政府包联领导和镇主要负责同志到场处置;发生死亡2人事故,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到场处置;发生受伤事故,镇包联干部、村(社区)主任到场参与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包联领导汇报;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镇包联干部、网格管理员、总网格长到场处置。

(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县交安委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查找工作短板不足,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措施。各镇、各成员单位每月要召开一次会议,对本辖区、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存在的工作短板和不足,制定整改具体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各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专项整治行动。交安委办要紧盯重大、敏感时段,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协同调度指挥,共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二、加强重点监管,夯实交通管理主体责任

(五)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职责任务,各行业监管部门要联合推动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卸企业、客货运场站、物流园区等单位规范经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要求。推动运输企业落实24小时动态监管机制,及时纠正处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严格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各镇、各相关单位配合,深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确保危化品运输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满分学习率明显提高,杜绝隐患车辆、驾驶人“带病上路”。定期曝光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记录的驾驶人,集中对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控措施,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

(七)加强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住建、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门优化交通组织、完善交通设施、信号灯联网联控自适应,深入推进城市交通精细化治理提升行动,打造区域智慧交通模式。根据道路等级、交通流量、周边环境等对城市交叉口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年底前县城打造不少于3处交通管理样板路。各镇、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马路市场”,为农副产品的交易创造足够的场所,从根本上杜绝“马路市场”;住建、公安交管部门要持续推进“严管一条街”整治行动。倡导绿色出行理念,落实公交优先,充分保障公交车、自行车、步行通行路权。

三、强化风险查治,切实消除事故源头隐患

(八)集中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各镇、交通运输、公路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任务,定期开展国省道、县乡道路、村道及园区(景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并对整改后的隐患路段开展“回头望”。要重点对临水临崖、桥梁隧道、急弯陡坡、穿村过镇路段的排查治理;要根据辖区恶劣天气历史数据、交通事故等情况,排查辖区恶劣天气多发、交通事故易发路段的道路安全隐患,彻底根治易积水结冰、团雾多发等重点路段。年底前,各镇要完成对村道、园区、景区道路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治理;交通运输部门要有序推进县乡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石泉公路段要对G541开展一次高密度排查整治,并对G316、G210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回头望”。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九)开展隐患治理攻坚。各镇、交通运输、公路管理等部门对集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制定治理方案,逐个落实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具体措施,并相应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尽快完成治理任务。

(十)健全隐患“动态清零”制度。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按年度、季度、月度制订工作计划,按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动态清零。交安委办对隐患治理情况要定期汇总进度,开展专项验收,形成工作闭环。

四、巩固“125机制”,提高农村道路管理水平

(十一)健立网格治理体系。各镇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网格与“321”基层治理网格融合,发挥“321”基层治理网格架构优势,推动各镇、各成员单位及村(社区)等人员力量进网格,使“321”基层治理网格成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用的网格,赋予“321”基层治理网格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权限,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重要节点区域风险防控和道路安全联合执法。

(十二)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运输企业对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纵向互动和横向联动,统筹推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十三)健全经费保障体系。县财政局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整合“警保合作”及农村交通安全“125”机制现有的资金,在保障原有财政支持的基础上,追加财政预算,用于加强各级网格建设、网格运行、设施完善、教育培训及考核奖补。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统一管理,明确奖补原则、制定奖补方案、细化奖补措施,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治理效能。

(十四)建立培训教育体系。各镇、各部门要制定网格队伍培训计划,投入培训资金,组建培训团队,明确培训内容,形成完整培训体系。各镇、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要采取送教到基层、培训到一线的方式,确保学习、培训和工作同步推进,提高网格队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推动农村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质效双升。

(十五)健全考核体系。县平安办要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中,制定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措施、严格奖惩制度,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五、精细治理交通,提质交通安全执法效能

(十六)持续深化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各镇、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紧盯路面主战场,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查处系列专项行动,建立动态研判、常态治理机制,实施错时勤务、联合勤务措施,依法严查严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要持续深入开展“四无创建”活动,创新酒驾醉驾治理方式,构建路面查处、溯源治理、源头防范一体化治理体系,实现被动查处向主动预防转变。深化主干公路防控体系建设,突出重点车辆、重点违法,实现精准预警,靶向查控。

(十七)扎实开展交通违法整治。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综合采取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做法,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要充分利用“平安日”、节假日等时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管严控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载货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酒后驾驶、非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把大中型客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等车辆管控作为重中之重,不间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

(十八)净化客货运市场秩序。加强客货运市场的整顿和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客货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严厉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非法载客、超范围经营、随意变更线路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百吨王”“大吨小标”等违法行为。对运输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和货运源头装载单位实施“一超四罚”。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对乘客举报、部门抄送、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积极营造客货运规范、良好的市场秩序。

六、做实应急保障,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十九)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路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在思想认识、工作机制、应急预案、物资装备等方面充分做好准备,人员、装备、通讯、应急“四个准备到位”,确保一旦有事,随时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要密切关注辖区天气情况,及时研判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加强暴雨、大雾、道路积雪结冰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科学建立救援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快推进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体系建设,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采用自建、合作、租赁等方式,增加救援力量,优化救援站点布局,提升救援水平,进一步加强国省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监管,督促各救援主体明确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二十一)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宣传部门要紧紧围绕突发事件和路面执法两个易发生负面舆情的重点,加强对各大网站、手机新闻客户端、“双微”舆情信息的实时监测,切实落实好依法处置、社会面管控、舆情引导“三同步”要求,坚决防止因为处置不当引发新的炒作,给工作带来被动。

七、创新宣传举措,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二十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各镇、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法定义务,在全社会形成关注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强化新型大众媒介传播渠道运用和宣传引导能力建设,推进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媒体平台建设,引导社会各界和公益企业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及志愿活动。持续深化文明交通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文明交通创建水平。

(二十三)抓实安全劝导提醒。严格落实重要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应用“交管12123”APP向广大驾驶人精准推送安全提示。组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切实抓实抓细宣传提醒,不断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二十四)加强重点群体宣传。各镇要利用好“交安宣传警示教育基地”作用,不定期组织镇村干部、辖区企业负责人,重点驾驶人开展警示教育。要围绕农村一老一小、重点车辆驾驶人等群体,深入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围绕风险管控,不断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和媒体宣传引导能力。定期开展“五大曝光”行动,以案说法,形成震慑,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意识。

【公文PDF原件】:石交安委办发〔2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