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司法厅通报表彰2020-2021年度全省法律援助优秀典型案例,县司法局选送的法律援助案例《十年女工一朝辞 法援相助各方满意》获评优秀典型案例,这也是该县推选的法律援助案例连续第三年获评省优。此项殊荣的获得,得益于石泉县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四个坚持。
坚持民生司法,做到应援尽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依据,着眼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将脱贫户、监测户、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五保户、农民工等群体纳入法律援助重点保障对象,同时扎实做好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年均办结法律援助案件220余件,帮助困难群体挽回损失近1000万元。
坚持关口前移,做到便民惠民。建立绿色通道,对涉及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申请程序,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法律服务窗口,明确专人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在各镇依托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代表法律援助相关业务,各村(社区)依托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代办法律援助申请;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设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申请法律援助。
坚持严控质量,做到应援优援。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制度,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与办案补贴发放相挂钩,重点推行“三回访”,即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回访、司法所实地走访、局党组年底集中抽访等形式全面掌握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案件办理等方面的意见,对回访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究整改,切实做到援助一件、群众满意一件。近三年,石泉法律援助工作受援人满意度均达98%以上。
坚持常态宣传,做到群众知晓。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规的宣讲纳入普法工作重点,纳入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日常工作重点,要求逢普法活动必宣传。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车站、广场、工地等区域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向群众解答法律疑问,每年组织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近400余场,持续提升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