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jzzsqxgxhzslhs/2025-0026 | 公开日期: | 2025-03-06 09:43 |
来源 | 石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职能 |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二)按县政府授权,承担国家化肥、农药、农用物资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管理任务,对全县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茶叶、黄花菜、食用菌以及其他商品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负责县本级社有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农副土特产现代经营购销网络、农村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地方特色产品品牌,并协助企业向境内外推广,提高产品知名度。
(三)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与农民的联系;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和为农服务功能,推动和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四)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技术和物资服务,发展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兴办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加工农头企业。
(五)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队伍建设和人才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相关技能培训。
(六)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和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享有出资人权益。
(七)代表系统内经济组织与县内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学校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活动,签订合作协议,接受捐赠和资助;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外经外贸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