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sjj/2024-0006 公开日期: 2024-02-25 08:52
来源 石泉县审计局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市审计局印发《关于2023年度市级重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知》(安审通〔2023〕48号),对我县2023年市级重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石泉县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市级重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被审计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招商服务中心、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城关镇、池河镇 
审计项目:2023年度市级重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市审计局印发《关于2023年度市级重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知》(安审通〔2023〕48号),对我县2023年市级重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抽审项目7个,其中单体项目2个,打捆项目5个(共抽子项目6个)。其他项目均以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自查报告和自查表填报情况为准。
(一)项目总体情况
市审计局反馈石泉县2023年度市级重点项目35个,总投资152.62亿元,年度投资60.02亿元。
县发改局提供2023年度市级重点项目35个,总投资150.30亿元,年度投资60.08亿元。
汇总项目单位自查和我局抽审2023年度市级重点项目35个,总投资151.26亿元,年度投资59.52亿元。截止11月底报统额820625万元,本年度已完成投资额338243万元。
(二)抽审项目情况
抽审7个项目涉及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招商服务中心、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城关镇、池河镇等8个单位,项目总投资额31.8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额7.22亿元,截止11月底报统额5.97亿元,已完成投资额2.26亿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年度计划完成率低。
责令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全年投资任务。
(二)项目计划总投资与审批投资规模不一致。
责令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工作,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的立项名称、建设内容和计划投资总额,计划任务投资额尽量与项目审批、备案、核准批复投资规模保持一致。
三、审计建议和意见
(一)切实提高重点项目计划编制工作质量。建议县发改局进一步优化完善市级重点项目计划编制工作机制,提升计划编制工作质量。一是统一标准、规范流程,逐级夯实计划编制工作责任;二是强化项目审核力度,确保计划任务的真实性;三要切实发挥统筹衔接作用,进一步夯实计划任务和工作责任,切实提高重点项目计划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并以重点项目计划为引领,逐步建立全县一盘棋的项目工作格局。
(二)强化项目管理,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绩效。一是县发改局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有序推进。二是项目单位在填报纳统数时,应结合项目实施形象进度如实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