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4-0015 发布日期: 2024-01-26 10:38
来源 石泉县民政局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提高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陕民发〔2023〕5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县2024年1月共有107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条件,共计发放补助资金9.4462万元。现下拨你镇1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107人94462元到个人一卡通账户,请你镇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做好动态管理,及时上报变更情况,同时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成长。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4年1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提高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陕民发〔2023〕5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县2024年1月共有107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条件,共计发放补助资金9.4462万元。现下拨你镇1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107人94462元到个人一卡通账户,请你镇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做好动态管理,及时上报变更情况,同时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成长。

石泉县民政局

2024年1月25日

石泉县2024年1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汇总表

序号

乡镇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人)

补助金额(元)

备 注

合计

107

94462

 

1

城关镇

31

27921

 

2

饶峰镇

7

6274

 

3

两河镇

5

4277

 

4

池河镇

10

8915

 

5

中池镇

2

1636

 

6

迎丰镇

2

1800

 

7

后柳镇

13

10949

 

8

喜河镇

14

12477

 

9

熨斗镇

9

8120

 

10

云雾山镇

9

7839

 

11

曾溪镇

5

4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