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czj/2023-0027 | 公开日期: | 2023-12-01 09:28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3〕82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50万元。年终列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30314 防汛”。 |
县水利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3〕82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第二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50万元。年终列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30314 防汛”。
救灾资金事关重大,请你单位根据绩效目标,加强项目执行监控,确保顺利实现绩效目标。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及水利救灾资金管理的通知》(陕财办农[2023]87号)和《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及水利救灾资金管理的通知》(安财农[2023]67号)的有关要求,加强水利救灾资金和使用管理。属于工程类项目的,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执行,属于物资采购的,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确保项目规范管理。严禁滞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认真填写绩效目标表(附件1),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发挥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绩效,同时接受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
石泉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