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4-0735 公开日期: 2024-02-21 15:10
来源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行和编制、人事、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政务公开、安全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事项的督察督办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以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业务,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局系统干部教育和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郑吉巧 电话:0915-6312962

二、医疗医药待遇保障股

贯彻执行省市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标准;统筹推进全县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救助待遇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保险工作;贯彻省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拟定全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省市医保准入目录药品、特殊药品支付标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拟定全县药品、医药耗材招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省市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董 苗 电话:0915-6312387

三、法规和监督股

负责执行中省市医疗保障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计划;负责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应诉,参与调解医疗保险争议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障领域政策宣传培训,管理局机关网站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医保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规划,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保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划拨稽核及内审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险风险调剂金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监督和推进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及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县社保卡发放使用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信用评价体系、信息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胡友忠 电话:0915-6312387

四、石泉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一)贯彻执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承办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参保信息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关系转接、费用分算、转诊转院等工作;承担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审核和结算工作;承担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慢性病认定、外伤调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工作。

(四)承办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预(决)算方案编制、资金申请和拨付等工作;承担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拨付工作。

(五)承办全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数据管理和收集上报工作;承担对应三大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设施服务标准)数据更新工作;配合做好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保卡制卡信息采集、发放使用等工作。 

(六)承担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内控稽核工作;承担参保登记、待遇审核、基金管理等内审工作;承担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跨省、省内、市内异地就医、转诊转院与费用结算审核及分账工作;承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信息比对和统计报表工作;承担医保扶贫政策的落实工作;承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统计报表工作。

(八)承担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日常经办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应用工作。

(九)承担石泉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姚 强 电话:0915-6328259


办公地点:石泉县政务中心9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0915-6312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