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4-0728 公开日期: 2024-02-21 14:51
来源 石泉县统计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统计局内设机构

石泉县统计局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

负责承办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信息宣传、保密、档案、安全卫生、接待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及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部门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信访维稳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全县统计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负责人:代小雪 联系电话:0915—6325750

二、综合业务股

负责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承担县镇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监测预警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实施农林牧渔、制造、能源、建筑、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交通运输、劳资、金融、房地产、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和社会保障等一、二、三产业涵盖的各项统计业务工作,指导相关专业建立健全统计基础工作;整理、汇编和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编印统计公报、月卡、统计年鉴资料信息;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负责全县县域经济监测及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核算;负责对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数据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负责全县普查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制定本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普查数据的评估和督导检查;负责投入产出专项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汇总、整理和发布有关国情国力普查方面的统计数据。负责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负责人:谭可心 联系电话:0915—6325692

三、法制股

负责全县统计法规的宣传普及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行使统计领域执法职责;做好对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处分处理建议和案件移送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实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承担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依法监督管理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各镇调查项目。

负责任:王晓刚  联系电话:0915—6311017

四、石泉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副科级规格。主要负责农业统计、贫困监测、城乡住户调查、劳动力转移、乡村人口变动。畜牧大户监测、妇女儿童监测、人口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限额以下贸易企业抽样、人口与劳动力外出调查;负责全县农、林、牧、渔业全面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计算任务;指导农村基层基础统计调查队伍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负责全县粮、油产量、农作物生长情况、农村住户收支情况、农村经济发展等调查工作,指导调查网点的调整和培训基层人员;负责城市居民消费物价指数调查和居民收支调查任务。准确、及时提供统计数据,并对其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开展分析研究,撰写分析报告。

负责人:李 成 联系电话:0915—6321422

五、石泉县社会经济普查中心

副科级规格。主要负责全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土地变更、残疾人、文物文化等国家大型普查及上级临时安排的各项调查工作;重点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和全县的社会经济调查;承担年度逢“0”的全国人口普查,逢“6”的全国农业普查,逢“3”,逢“8”即每5年一次的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以上普查的前期准备和普查试点工作,负责指导普查登记、复查验收、资料的收交运送、计算机数据处理上报、整理编印,利用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文件和资料的归档等工作任务。

负责人:毛 冉 联系电话:0915—6311011


办公地点:石泉县人民政府四楼东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15--612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