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4-0718 公开日期: 2024-02-21 14:32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单位职能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单位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战略规划政策,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管理办法、战略规划,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标准体系、规范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和测绘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测绘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管理工作。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分区规划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耕地保护政策,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调查。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配合做好矿产资源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工作。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根据授权,对全县落实中省市县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落实中省市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

会同县民政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石泉县行政区划图。

2. 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发生一般灾害时,协调指导灾害发生地所在镇的灾害救治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县应急管理局;启动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预案时,由县应急管理局行使应急救援指挥权,统一组织协调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 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职责分工。

按照省市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继续负责,划转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