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4-0711 公开日期: 2024-02-21 08:53
来源 石泉县公安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公安局单位职能

石泉县公安局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 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组织、指导刑事案件的侦查、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指挥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治安事故、骚乱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等重大案件(事件)。

四、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安全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工作; 依法办理公民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并承担涉外案件的查处。

六、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指导、指挥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负责看守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对来石泉的中、省、市党政部门领导以及重要外宾、警卫目标、重要会议部署和实施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 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侦办重大涉毒案件。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规划和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 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

十五、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 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

十六、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 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七、组织、指挥、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处置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