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人大常委员会关于召开石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2月1日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时间:2024-02-05 11:24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人大常委员会

石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石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在石泉国际大酒店举行,会期3天。

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石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石泉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石泉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石泉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石泉县2024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石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对石泉县2023 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

测评,票决石泉县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

九、其他。

会议召开时间及建议议程,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的,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石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