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假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 提醒函

时间:2021-10-03 15:53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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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转发国家《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2021〕99号)文件精神及县领导的相关指示批示要求,为深刻吸取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技特区客船侧翻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县国庆假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及要求提醒如下:

一、认清当前形势,切实防范风险

当前,我县因前期连续遭遇强降雨天气,汉江水位持续上涨,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加之国庆假期临近,游客观光及水上活动增多,事故诱因增大。交通部门及沿江各镇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分析研判安全风险形势,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工作部署,制定落实针对性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措施,严防风险失控导致事故发生。

二、汲取事故教训,强化督查检查

深刻汲取贵州六盘水客船侧翻等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件发生。沿江各镇要集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一是排查整治桥梁、桥墩防撞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对不符合规定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治。二是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加强对涉水旅游及水上客运企业的指导和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运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从事水上旅游的经营行为。严禁水上涉客运输企业及船舶超范围经营,严禁客船超码头靠泊能力停靠。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船员培训和船舶维修保养。三是加强渡口渡船管理,确保渡运安全。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农村生产生活使用的船舶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镇、村、船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并组织落实,及时消除水上安全隐患。四是强化渔业管理,消除通航安全隐患。渔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渔业船舶及涉渔设施的安全管理,规范渔业养殖业的管理,严厉打击渔业设施或渔具侵占水上通航航道的违法行为,消除通航安全隐患。交通部门要立即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超速、超航区航行、中途登船以及未履行安全自查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做好值班值守,强化信息报送

交通运输部门、相关镇要加强假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另请交通部门牵头于10月8日12时前将水上客运专项检查情况报县安委办。

联系人:刘艳荣      联系电话:15991330095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