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ylbzj/2024-0005 | 公开日期: | 2024-02-05 09:27 |
来源 |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 ||
内容概述 | 玉兔辞旧岁,金龙送春来。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石泉县医疗保障局向广大居民朋友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祝全县居民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幸福安康! |
全县广大居民:
玉兔辞旧岁,金龙送春来。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石泉县医疗保障局向广大居民朋友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祝全县居民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幸福安康!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也是城乡居民抵御疾病风险、维护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春节期间,若您及您亲人朋友还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请及时缴纳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您及您的亲人多一份医疗保障。
一、参保范围
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我市取得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市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二、缴费标准
按照中省关于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规定,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40元。
三、缴费方式
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也可通过与税务部门协作的商业银行柜面、手机银行、自助终端设备及税务办税服务厅等方式缴费。
若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再按上述缴费渠道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四、在参保缴费中如遇到问题请与税务或医保部门联系。
石泉县医保局咨询电话:0915-6313345
石泉县税务局咨询电话:0915-6313670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