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3月10日,石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邀请县生态环境、公安、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北街社区、向阳社区等部门对两家娱乐场所设立进行现场听证。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主持会议,按照听证程序和规定,审查人员首先对申请人和利害人身份进行了验证并告知相关权益和义务,对前期现场踏堪的基本情况向与会人员予以报告,参会各职能部门就各自监管监领域分别发言。石泉生态环境分局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了解读,结合娱乐场所噪声排放特点,对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作了详细阐述,对环境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相关事项向申请人进行了明确,如符合设立条件,申请行政许可人应“依法监测、噪声达标”。
下一步,石泉分局将继续加大与各部门的联动合作,积极为企业搞好服务的同时严格执法,确保将环境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