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5部门联合公布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名单,全省共4个县(区)入选,石泉县榜上有名,是本次安康市唯一入选县。
石泉位于陕西安康西部,北依秦岭、南枕巴山,地处秦巴腹地、汉水之滨,长江最大支流-汉江穿境而过,境内流长58.5公里。全县总面积1516.4平方公里,辖1个省级经开区、11个镇、165个村(社区),总人口18万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地。先后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中国天然氧吧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石泉县结合县域实际,聚焦水环境质量提升,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点面结合”原则,探索创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编制了《石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石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年)》等文件,长效管护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在全省率先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监管平台,通过物联网实现智能化远程操作控制及跟踪管理,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改善。目前已在全县范围建成村级污水处理设施44处,其中20吨以上集中式治理设施29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3.94%,提前实现了“十四五”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
下一步,石泉县将进一步强化措施、精准发力,通过高标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不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并规范化运维管理,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同步做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工作,改善辖区农村环境质量,助推乡村生态振兴,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抓点示范工作形成“石泉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