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0-11-21 16:59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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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法、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推动依法行政常态化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石泉县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除依法行使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外,积极承接食品药品和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水政管理和交通管理方面划转的行政处罚权。

(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和“凡批必进,应进全进”的原则,及时将全局行政审批业务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进行集中审批,进驻率达100%。同时,简化审批环节,所有审批时限缩减50%以上,对审批前置要件、多余环节进行彻底简化优化,并采取非法定必要资料容缺后补等措施,有效提高审批效率。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在政务大厅设立了住建局审批中心,全权受理本局职权范围内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启用了“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专用章”,真正实现行政审批“一个窗口”进出,一枚公章办结。

(三)牵头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县政府在我局设立了石泉县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印发了《石泉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石泉县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并联审批运行规则(试行)》《石泉县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设计方案联合审查运行规则(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制度及政策措施,建立全县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明确各审批阶段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具体措施及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按照《石泉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石泉县工程建设项目5大类审批流程图(试行)》,协商各成员单位对涉及本部门的具体审批事项清单进行一一认领,全面梳理出审批事项共72项,涉及我县10个审批部门。为规范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线上审批,我局严格督促各相关审批部门,凡是涉及《石泉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的72项审批事项必须通过石泉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受理审批,自今年5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上线试运行以来共受理办件20件。

二、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

(一)规范执行标准。科学制定了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流程图及《立案审批表》《处罚决定书》等20余项行政执法文书,印发实施《石泉县城镇规划监察管理办法》《石泉县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办法》《石泉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石泉县市政园林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用制度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

(二)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最大限度消除决策风险。进一步规范完善了违法建设立案、调查、处罚、结案等行政执法程序,为执法人员配发无人机、执法记录仪、录音笔、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装备,确保纸质档案和音视频档案同步记载,并做到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一案一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严格执法监管。实行规划建设全过程监管,“事前”参与规划审批与现场勘察,“事中”坚持日常巡查,建立台账、形成巡查记录,做到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事后”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复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前三季度累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5份、停工通知书10份,拆除违法建筑物210余平方米,违建罚款810884.05元,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蔓延趋势及风险隐患。

三、提升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

坚持突出“两个重点”,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将普法宣传活动与法治政府创建相结合。一是领导干部自觉坚持学法用法。“一把手”带头学法用法,以上率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坚持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相结合,邀请法律顾问及有关专家学者辅导授课,组织开展《信息公开条例》《“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勘察设计项目招投标制度》《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等多个法治专题讲座。三是结合近年住建系统行政诉讼案例,专题学习出庭情况及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情况,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活动,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四是将普法宣传活动与法治创建活动结合。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3·15” “6·5”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七五”普法、“12·4宪法日”等宣传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高群众的参与感与责任感。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为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战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落实,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一)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示渠道,规范操作,注重实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了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加强了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二)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三)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对有重大违法事件的立案、审查,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采取集体会商,共同决策,集体审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执行意见。

五、层层压实底线工作责任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建立完善“双随机”“四不两直”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报备、整治的动态化、全过程监管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举报奖励、风险分级管控等制度,不断强化行业生产安全监管力度。2020年1—9月共约谈企业19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2份,累计罚款金额31万元。二是切实抓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今年以来,共计开展燃气行业安全检查7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现场督促整改燃气安全隐患18处。

(二)打好生态环境治理组合拳。一是重拳治理建筑工地扬尘。制定印发《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县城区露天烧烤和道路扬尘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加强县城规划区在建工地环保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督促在建项目工地严格落实建筑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围挡、覆盖、冲洗、硬化、洒水、绿化),加强对全县在建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及扬尘治理监测,实现扬尘监督管理的远程化和实时性。今年以来,对扬尘治理问题较为突出的建筑工地进行了通报批评、纳入不良行为记录,整改工地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行为3处,立案查处1处,督促催更换工地围挡破损广告50余处。二是加强城市道路环卫保洁工作。坚持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城区道路每日人工普扫2次、机械化清扫2次,每日洒水不少于5次,每周冲洗不少于2次,特殊天气由多功能抑尘车巡回作业,全天候保持路面干净整洁。三是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持续开展露天烧烤及“三小”行业整治工作,按照“三取缔、一规范”的要求对从事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及油烟扰民的经营户依法进行整治,进一步督促社会餐饮业、公共机构食堂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并监督使用,确保正常使用运行。目前全县露天烧烤摊点、夜市摊点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率达100%。四是认真开展建筑工地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划定建筑工地施工时间,明确噪音排放要求,禁止夜间即晚22时至次日晨6时和午休期间(12时至14时,夏令12时至15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施工作业,因特殊工艺需连续作业的,须经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执法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市深化改革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建立资源整合、职责清晰、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住建系统执法水平。

(二)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法治建设真正融入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