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nyncj/2024-0003 | 公开日期: | 2024-01-19 10:12 |
来源 |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321基层治理模式,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积极引导各镇培育认定的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挥模范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村民自觉学法用法,遇事找法,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
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321基层治理模式,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积极引导各镇培育认定的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挥模范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村民自觉学法用法,遇事找法,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参与度。现就明确镇村两级在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管理中职责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挥学法用法示范户的优势
按照石泉县司法局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截止2023年,在全县80%的行政村培育认定学法用法示范户,确保到2025年底实现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认定工作在全县各行政村全覆盖。通过前期各镇积极遴选申报在各自辖区内中选树了135名法律意识强、学法用法作用发挥好的示范户,包括村干部、产业大户、高素质农民,致富带头人,涉及135个村社区,他们通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法治培训以及自身学法用法实践,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带动和影响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各镇要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示范户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切实增强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明确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职责与任务
各镇培育认定的学法用法示范户要积极参与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挥自身优势,向身边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村级事务决策依法规范,协助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引导农民群众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公共法律知识,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三农政策,带动本村及周边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农民群众及时知晓各项惠民政策和奖补政策,带动促进产业发展。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反映农民群众需求,帮助农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三、加强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与管理
镇级:各镇要制定符合镇域实际的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方案,严格按照认定标准遴选,严格审核村级上报的人选,建立培育档案,学法用法制度、考核制度上墙,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和跟踪指导。定期组织镇域辖区所有示范户开展学法培训、法治实践等活动,制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计划和学法清单,提升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指导各村做好示范户挂牌工作。做好优胜劣汰,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学法用法示范户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对应当撤销示范户称号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审核撤销,予以取消认定并收回标志牌。指导各村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各镇可利用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示范户先进事迹,提升公众知晓度,探索创新措施,增强宣传攻势,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表扬活动,激发学法用法示范户荣誉感和自豪感,打造老百姓自己的普法队伍。
村级(驻村工作队):1.精心开展线下培训。各村要结合村情、民情制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计划和学法清单,在镇级指导下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训工作,采取点单式普法,邀请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对示范户开展服务对接,合力推进培育工作。邀请村、镇级法律顾问、相关部门业务专家开展指导工作,提高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处理乡村繁杂事务的能力。2.积极搭建法宣平台。各村要充分利用好一约四会,文化三下乡活动载体,以农业经营主体和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依托,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通过建立法律图书室、法治宣传栏等强化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到2023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农业法治文化阵地,202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法治图书室。 通过完善菜单式和点单式普法搭建学法用法平台,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为示范户及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治文化节目和产品。3.做好示范户考查评议。各村要将上报的学法用法示范户按照各户学法用法状况,建立学法用法台账并统一登记管理。在考查评议时必须以“户”作为认定对象,在认定中,要全面对“户”内全部人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全员考察,只要户内成员出现了有关违法情形,就应该予以督促整改,严重则取消该户认定资格,给镇级对各村示范户考核评议工作提供详实的依据。
四、加大支持协作力度,凝聚培育工作合力
推进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是促进镇村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助推我县成功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响应,成立工作专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培育工作,积极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鼓励村级具有威望、有一定法律知识的群众参与到此项工作上来。加大对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经费、物力保障和政策支持,加强与农业农村、司法、其他行政部门的协调对接,与执法人员建立“结队子”机制,发挥“传帮带”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农家炕头”,通过“拉家常”普及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讲授涉农法律法规、农资辨假识假知识、农机安全使用常识,讲述宅基地审批、假劣农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依法保障农民群众权益,提升农民群众依法维权能力。常态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化解,确保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切实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