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职能 | 行政检查:依法行使全县文化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职权,依法监督检查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出版物市场、影院等领域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等工作。 |
行政处罚:实施全县文化市场综合监督;受理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进行核实、查处;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等。 | |
行政强制:查封或者扣押与违法出版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处罚,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 |
行政奖励: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文物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