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准确、权威发布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工 作措施,积极主动宣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重大工作的进展 成效,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同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不断提升 全县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时间
县委、县政府新闻发布会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召开;如 遇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特 别是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最迟 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
县委、县政府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等有关内容;全县重 要工作、重大活动的筹备、进展和成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县域内发生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其他应予发布的事项。
三、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与管理
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县委、县政府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或由各镇、各部门主动申报, 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汇总提出。全县例行新闻发布会,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涉及 重大突发性事件、热点问题、敏感话题以及全县性、全局性工作 及重要政策文件的新闻发布会,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决议或县委书记、县长批示进行。全县新闻发布会原则上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除县委宣传部 (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外,未经批准,各镇、各部门不得自行安排新闻发布会。
四、新闻发言人及其职责
县委、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各镇、各部门要确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熟悉单位情况、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沟通表达能力的分管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以及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新闻发言人 负责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或提前透露有关新闻信息。各镇、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新闻舆情监测机制,研究掌握舆论 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县委宣传部通报,有针对性地做好新闻发布相关工作。新闻发言人通过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利用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记者提问,或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发布新闻信息。
五、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新闻发布会务工作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相关 部门配合。新闻发布会的有关材料,包括新闻发言人讲话稿、新闻通稿、答复口径等,由相关部门负责准备,主要领导审查把关。县委宣传部(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公室)负 责全县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跟踪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反应等情况。
六、新闻发布会纪律
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 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敏感问题,须依照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新闻发布要及时准确。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相关镇和部 门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部门,第 一时间处理突发事件,并做好新闻发布预案准备,及时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权威信息。对违规发布新闻信息、回应引导舆情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