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镇级政务公开清单】石泉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镇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1-11-13 15:27作者:佚名源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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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1〕22号),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编制了《石泉县镇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按程序征集了各镇意见建议。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目录》内容,常态化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并根据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目录事项,同时指导村(社区)尽快完善村级公开事项清单,促进政务公开与便民服务、群众监督有效衔接。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促指导,确保目录事项应公开尽公开。


石泉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石泉县镇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

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依据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基本信息

镇情概况

1.行政区划(辖区简介、区位地图)
2.自然地理(主要地形地貌、气候特点、河流分布情况等)
3.文化旅游(主要文化设施、旅游景区景点等)
4.民族宗教(主要少数民族分布情况等)
5.人口就业(人口及就业情况等)
6.社会事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等)
7.经济发展(主要经济发展指标)
8.镇域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

镇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政务公开栏
■电子显示屏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2

基本信息

1.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门牌号)
2.邮政编码
3.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传真号码)
4.办公时间(正常和节假日)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3

党政负责人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背景、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工作分工、标准证件照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4

基本信息

工作机构 (内设股室)

机构名称(全称)、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传真号码)、负责人姓名

镇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政务新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电子显示屏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5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履行职能职责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6

相关文件

以镇党委、镇政府名义印发的相关文件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7

政府工作报告

各年度镇政府工作报告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8

惠民政策明白卡

正在贯彻落实的各类惠民政策及补贴、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

政民互动

回应关切

热点舆情发布的回应信息

镇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政务新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电子显示屏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10

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1.书记民情“三本账”电话
2.投诉举报电话
3.网民留言
4.回复选登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

政务新媒体

政务新媒体(有则公开)

本镇政府政务新媒体账号名称、图标、二维码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

重点行业及领域信息

权责清单

1.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2.权力运行流程图(有则公开)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13

发展规划

本镇主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其落实情况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14

重点行业及领域信息

财政资金管理

1.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2.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3.镇级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4.政府采购信息
(1)采购项目信息
(2)采购文件
(3)中标或成交结果
(4)采购合同
(5)投诉处理结果
5.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镇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政务新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电子显示屏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15

政策落实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等相关信息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16

文化服务管理

1.本辖区内文化工作站、体育宣传普及和广播、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等相关信息
2.服务群众的广播、有线电视,确保安全有效播出等相关信息
3.普及群众文化、体育,组织和开展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等相关信息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17

重点行业及领域信息

农业服务管理

1.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相关信息
2.开展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产品专项整治活动等相关信息
3.为农民提供种植业、养殖业技术服务等相关信息
4.新农机推广等相关信息

镇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政务新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电子显示屏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18

林业管理

1.林木采伐许可证初步核实等相关信息
2.义务植树等相关信息
3.森林防火等相关信息
4.遏制违法违纪乱砍滥伐等相关信息
5.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相关信息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19

社会事务管理

1.拥军优属、群众优待、抚恤补助和烈士褒扬等相关信息
2.农村退伍义务兵安置等相关信息
3.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等相关信息
4.农村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等相关信息
5.救灾救济、社团管理等相关信息
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相关信息
7.收容遣送等相关信息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20

重点行业及领域信息

经济发展管理

招商引资、审计等相关信息

镇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政务新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电子显示屏  ■ 其 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21

国土资源管理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相关信息
2.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等相关信息
3.辖区内的土地资源和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等相关信息
4.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上报,调解土地权属纠纷等相关信息
5.农房的新建、拆建、改建和迁建的用地管理等相关信息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22

社会劳动保障管理

1.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等相关信息
2.职业指导培训和技能培训等相关信息
3.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等相关信息
4.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处理劳动保障纠纷等相关信息
5.发放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供养遗属生活补助费等相关信息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23

重点行业及领域信息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本镇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相关信息

镇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政务新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电子显示屏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24

综合治理

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信息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25

生态环境保护

本镇范围内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信息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26

基础设施建设

1.本镇政府所在地主次干道和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等相关信息
2.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等相关信息
3.农村改厕和农村改水等相关信息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27

政务服务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

本镇政府职能职权范围内负责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办理时限、办理条件等相关信息(与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内容一致)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28

公共企事业

公共企事业单位

本镇行政区域内重要公共企事业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办公地址、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镇政府各相关部门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政务新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电子显示屏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29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于每年1月上旬前编制并公开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