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关于征集对《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5年)2021年修编(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06-14 16:25作者:佚名源自: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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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创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示范县的决议》(石人发〔2021〕8 号)工作要求,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委托技术机构,在2018年编制完成的《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5年)》基础上进行修编,完成《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5年)2021年修编(征求意见稿)》。现依据对外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1年6月14日至7月14日。

通讯地址:石泉县政务中心12楼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邮政编码:725200

电子邮箱:ik09@qq.com

联系电话:罗词丽,0915-6312100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2021年6月14日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生态文明示范县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生态文明示范县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214月,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在2018年编制完成《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5年)》基础上进行修编,完成《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5年)2021年修编(征求意见稿)》,现对《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起草背景

十四五期间,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时期,是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期。党的十九大将建设生态文明定位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明确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任务。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省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生态文明的示范作用,石泉县人民政府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2018年编制完成《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原规划,2019年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原规划通过决议并组织全面实施,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等要求,2021年县政府对原规划进行修编

二、起草过程

根据县政府安排部署,2021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牵头,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在各单位进行了充分调研,并结合我县实际,对原规划进行修编,修编后的规划与原规划进行了充分的衔接,主要体现在对原规划的框架调整、指标完善、任务与措施补充以及规划项目衔接与谋划等方面。

我县已于2021427日给省生态环境厅打报告申请评审,目前规划待评审中,此次公众意见征求后,将结合省厅专家和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完善后,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后颁布实施。

三、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以打造宜居、宜业、宜游三宜石泉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形成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空间布局、保护格局与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县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谱写石泉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二)规划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不动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首要位置,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依法依规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实行强制性、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功能,避免人类对生态环境的过度干预。

坚持绿色发展惠民生。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落后产能,鼓励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推广示范工程和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生态产品供应基地,走绿色、循环、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根据石泉县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保障资源持续利用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的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模式。

坚持政府主导共参与。充分发挥政府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等手段,处理好政府管理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实现绿色循环有序发展。

四、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石泉县行政辖区,包括城关镇、饶峰镇、两河镇、池河镇、中池镇、迎丰镇、后柳镇、喜河镇、熨斗镇、云雾山镇、曾溪镇11个镇,140个村民委员会,4个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20个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共164个村(社区),总面积1516.42平方公里。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五、规划目标

2025年,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落地,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建成,多规合一基本实现。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有效改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能力、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全县全年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水功能区划水质要求,汉江等流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2035年,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功能有效彰显。

、规划内容

修编后的规划框架调整完全依照管理规程与编制指南要求,从制度体系、安全体系、空间体系、经济体系、生活体系与文化体系六大体系着手,对基础现状、存在问题与挑战、规划总则、规划任务与措施以及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五大章节进行修编,突出石泉县地域特色,制定了新阶段的生态文明发展目标,探索出独具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道路。规划指标新增生态安全与生态经济体系等多项指标,完善了指标体系的完整性,我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涉及35项指标,国家指标达标率为88.6%,涉及34项省级指标,省级指标达标率为91.2%。规划任务与措施对照国家与陕西省生态文明战略部署,针对地域实际情况确定了六大体系建设任务部署,为协调石泉县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短板提出了具体措施。规划项目梳理出原规划的已建成和未建成项目,将未建成的5个项目继续纳入本次生态文明规划中,同时新添入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十四五重点工程项目,共计49个重点项目,总投资190.0363亿元,涵盖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四大类。

通过规划的实施,能够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