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23年5月25日,县政府公布了《2023年度石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石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决定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县发改局承办的《石泉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和县财政局承办的《石泉县乡镇气化项目》等2个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各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三、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必要时应开展决策后评估,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附件:石泉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度石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决策需履行的程序 |
备注 |
1 |
“数字石泉”“智慧石泉”建设 |
石泉县发改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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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石泉县自然 资源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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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泉县中医医院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 |
石泉县卫健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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