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权限】石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时间:2022-02-23 14:54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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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能 行政检查: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行政处罚:实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进行核实、查处;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等。
行政强制:查封或者扣押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违法的危险物品;查封违法的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爆物品;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等。
行政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实的给予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