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安财采管〔2022〕14号)随文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ofd
2.陕财办采20225号.pdf
3.安财采管202214号附件财政部.pdf
石泉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