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jtgyyqgwh/2024-0001 公开日期: 2024-01-16 11:31
来源 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内容概述 2023年,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所规定的十五项主动公开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机关职能1条、机构设置6条、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即时性信息7条、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1条、环境保护等监督检查情况3条、其他事项3条。

(二)依申请公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石泉经开区管委会明确党政综合办公室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直接责任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审核、上传,严格履行审查审批手续,负责保密审查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发布的政务信息具备真实性、时效性与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依托“丝路之源 石泉经开”微信公众号坚持政务公开适时发布,围绕园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平台服务、巩固衔接、底线工作,主动宣传经开区工作动态、解读政策法规、做好政民互动,全年共推送信息136期。

(五)监督保障。本单位由党工委副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并明确了1名业务干部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对经办产生的各类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工作人员不够稳定,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增强;三是主动公开数量需提升,公开质量需有所优化,应对企业、人民群众关心、关注事项加大公开力度。

(二)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确保统筹工作有力。成立以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办(中心)、经开区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所规定的十五项主动公开内容,结合《石泉经开区管委会“九定”方案》内设机构职责,制定《石泉经开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下发至各办(中心)及经开区公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目标明确、统筹有力。

二是完善发布流程,确保公开信息质量。由各办(中心)负责人负责对本办公室的信息初稿进行初审把关,分管领导进行复核,主要领导进行终审签发盖章后对外发布,由党政综合办做好信息发布台账登记。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研究,提升从业能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定期排查收集,确保政务公开全面。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制发“经开区政务信息收集单”,每月20日下发至各办(中心)及经开区公司,督促各办(中心)、公司各司其职,在要求时限内及时提供发布办公室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同时,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对经办的各办(中心)文件实行政务公开信息线索“一周一排查”,对涉及《条例》所规定的十五项主动公开内容按发布流程提请审核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