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fzhggj/2024-0013 | 公开目录: | 价格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发改发〔2024〕3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1-12 17:10 |
内容概述 | 现将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3]31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要求认真摸排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电用户规模,抓紧对具备“一户一表”条件的工商业用户实施改造;指导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电主体做好终端用户电价测算工作。 |
国网石泉县供电公司:
现将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3]31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要求认真摸排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电用户规模,抓紧对具备“一户一表”条件的工商业用户实施改造;指导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电主体做好终端用户电价测算工作。
你公司要积极配合我局和市场监管局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知晓电价政策,引导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电主体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合理加价行为,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
附件:安发改价格〔2023〕314号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的通知.pdf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