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2024年寒假校外培训告家长书

时间:2024-01-09 16:19作者:佚名源自: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持续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妥善做好广大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风险防范,切实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避免您和孩子免受财产损失。在2024年寒假到来之际,我们郑重向广大家长提出如下建议:

树立正确育人观念。家长要树立正确、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遵循、尊重孩子成长发展规律、兴趣爱好,家校协同坚持“五育并举”,突出德育实践,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严格遵守培训法则。《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了擅自举办、隐形变异、违规竞赛、违规收费等培训违法情形的法律责任,从法治层面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请家长朋友们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理性选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如发现违规培训,可通过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实时举报。

选择正规培训机构。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认准资质,选择有效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且信誉良好的培训机构。为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改善条件,严格准入标准,自2023年2月全县启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目前石泉县红舞鞋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石泉县纵横体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10家培训机构已完成重新审核登记工作,其他培训机构未按期完成重新审核登记。按政策要求“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重新登记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开展培训活动。”现整改期限已到,自2024年寒假起,未完成重新审核登记的培训机构按规定停止办学,不得开展培训行为,另外其中2家培训机构消防检查综合评定不合格,已暂停使用(具体名单附后)。家长要积极了解所选择的培训机构是否在公告的合规名单中,请勿选择无证无照的“黑机构”,避免“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

规范签订培训合同。务必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消费者在缴费前,应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内容,特别注意违约条款、免责条款等内容,尽量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要增强维权意识,切莫轻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应当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涉及退款方式,双方要提前约定并写进合同。如果发现有限制消费者权益或免除、减轻经营者责任的条款,可拒绝签订合同。

理性对待营销宣传。对培训机构提出的“不过包退”“培训贷款”、夸大培训效果等行为,不要轻信培训机构的说辞,应仔细甄别,充分了解相关风险,还可通过网络等途径了解其口碑、信誉度等,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正确选择缴费渠道。我县已经全面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正在推进合规机构“全纳入”、预收费资金“全纳入”平台管理。通过平台购买课程,您的资金将受到主管部门和银行实时监管,实行“一课一消”,对您的经济权益更有保障。未在全国平台上注册的机构和售卖的课程,存在预收费资金安全风险。请家长在手机软件应用商店搜索“校外培训家长端”下载并使用。避免通过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方式向个人账户缴纳培训费,要避免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或60个课时,缴纳培训费应开具正规发票,同时要妥善保存。

谨防网络培训陷阱。目前,网课培训市场迅速发展,一些网课机构却利用虚假宣传、诱导贷款等手段,让消费者陷入困境。另外注意:仅持线上培训许可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仅持线下培训许可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上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

我们已多次提醒您:理性参加校外培训,拒绝违规培训!规避缴费风险!不听以上提醒劝阻导致您权益损失、经济损失的,您需要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让我们一起守护孩子成长、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家长朋友们,落实“双减”工作,共建良好教育生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着眼未来,共同守护学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将孩子从繁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让教育回归本质,助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欢迎家长朋友积极监督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如发现违规培训,请予举报。

监督举报邮箱及电话:

县“双减”办邮箱:jyg6312615@163.com,

县教体科技局 6321313 6323571 6312615,

县文旅广电局 6311155,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312315。

最后,衷心祝愿您和家人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团圆、新春愉快!

附件.石泉县完成重新审核登记(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基本信息表(4).xlsx

石泉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