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fzhggj/2024-0003 公开日期: 2024-01-08 11:06
来源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石泉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石泉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石泉县26个基层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项要求,紧扣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实际,及时公开重点项目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政策重点、民生热点等相关事项,不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充分保障信息的公开透明及群众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县发改局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公众号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371条;其中部门工作动态243条,主动公开重点工作动态、政策解读、重点项目审批、价格信息、项目计划等政府信息128条。2023年办结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11件,通过“12345”、电话咨询、网络媒体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网络舆情10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石泉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及时处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累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按程序办结。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均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关于严明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纪律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发布”程序,把好审核关,规范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准确、真实、合法。

(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多媒体宣传效应,利用“石泉县搬迁社区幸福家园”微信公众号、单位宣传栏、微信群、QQ工作群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行业政策和部门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由分管领导负责,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协同的信息公开体制,将任务分解到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落实到个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每月对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严格网上信息发布程序,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审核主体、审核流程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全面完成了信息公开任务,但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时效性需提高,信息宣传途径和渠道还不够广,未达到群众预期。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将在2024年积极探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学习,提高公开质效,在用好本单位LED、公众号、宣传栏等信息平台的同时,加强与各方新闻媒体、公众号等平台的沟通,“内外兼修”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