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物资保供等有关工作的提示函
索引号 xzfgzbmsqxjmj/2023-0052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2-30 15:29
内容概述 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石办函〔2023〕56)要求,为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重点工作,切实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物资保供等有关工作的提示函

各工贸企业:

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石办函〔2023〕56号)要求,为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重点工作,切实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关于安全生产方面。各工贸企业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的认识到“安全生产大如天”的思想认识,坚决杜绝“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倾向,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务必要深入到一线中去,对基础薄弱、安全风险较大、隐患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层层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关于环境卫生整治方面。各工贸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员工清除经营生产场所垃圾杂物、粪坑污水,彻底清楚卫生死角、乱点,及时更新老旧设施设备。要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堵塞空洞缝隙,清除各类病媒孳生地,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要呼吁员工顾客有序摆放物品,规范停放车辆,保持市容市貌整洁。

三、关于物资保供方面。各重点生活物资保供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要严格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规定,供应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生活必需品,做到明码标价、合理定价、诚信经营,严禁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恶意断供,以及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商品。

四、关于传染病防控方面。10月份以来,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呈上升趋势,预计流感将出现冬春季流行高峰,肺炎支原体感染未来一段时间仍然将持续高发,可能面临新冠、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等多种呼吸道疾病叠加流行局面。各工贸企业要扎实做好新冠、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或者聚集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五、关于值班值守方面。各工贸企业要严明值班值守纪律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在岗不尽责等现象。要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对涉及重大事件、敏感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对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置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要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紧急情况能够做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