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3年7-12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以奖代补”监护费的通知 | ||
索引号 | xzfgzbmsqxmzj/2023-0062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民发〔2023〕260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0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12-07 15:59 |
内容概述 | 根据石泉县综治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石泉县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工作细则》(石综治办字〔2016〕7号)、石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石泉县民政局《关于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石综治办字〔2019〕1 号)、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重症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工作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 |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石泉县综治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石泉县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工作细则》(石综治办字〔2016〕7号)、石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石泉县民政局《关于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石综治办字〔2019〕1 号)、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重症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工作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你们报来的审核资料,经2023年12月6日会议研究同意,对本次新增的精神病障碍患者于2024年1月开始发放奖补;对精神病障碍患者中属于农村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在院治疗期间的人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和死亡人员不予发放;对建议调整的监护人银行账号进行变更。对城关镇西街社区方杰等135名患者监护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实施“以奖代补”资金的发放。
附件:石泉县2023年7-12月以奖代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费发放名单.xlsx
石泉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