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主要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股室)
联系方式
1
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公民
全年
水利执法大队
6321383
2
水土保持监督站
6313800
3
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
6326577
4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制度》
河长办
6312917
5
《农田水利条例》
农建办
631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