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zfsqxyfz/2023-0089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迎政发〔2023〕36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0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6-09 08:21 |
内容概述 | 按照《石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石泉县林业局石泉县公安局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石泉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石森防办发〔2023〕4号)要求,决定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
各村委会:
现将《迎丰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
迎丰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石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石泉县林业局石泉县公安局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石泉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石森防办发〔2023〕4号)要求,决定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全镇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行动时间和方式
本次专项行动自2023年4月开始至12月初结束。各村要按照时限要求和行动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三、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主要包括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项任务,促进森林火灾风险隐患的及时有效化解。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村要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品的管理与排查,清除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突出油气管道、输配电设施、国有林场、景区景点、散坟庙宇等重点区域火灾潜在风险隐患的排查,逐条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并按期保质保量全部整改到位,进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真正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重点打击林区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在林缘、林内燃篝火、野炊、烧烤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是降低森林火灾发生机率的重要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村级林长要亲自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建立隐患台账。请各村加强宣传和排查,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违规用火行为查处,建立火灾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力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我镇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内容,及时组织对排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整改督办。
(四)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行动开展期间,各村要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并在此期间向镇农综站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含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11月30日前报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