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石泉要闻> 部门动态>正文详情

县司法局:石泉“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12-27 16:43作者:郭 健源自:县司法局

今年以来,石泉县紧扣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主线,以“四强化”举措促进形成优势互补、监督有力、富有实效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机制,有效提升了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质效,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县委、县政府、县委依法治县办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总体统筹、定期调度、阶段回访,县检察机关和县司法局具体实施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围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易发的执法领域,制定《石泉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主要职责清单》,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内容、依据、监督主体、实施对象等内容,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案卷评查等方式,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监督手段增强工作合力。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契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督察,主动争取县委领导支持及行政执法部门配合,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顺利进行。抓好专项评查,将两批案件联合评查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每一案件均给出评查结论。充分发挥政府层级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由点及面形成叠加效应。县司法局及县检察机关加强对本系统评查工作的指导,及时推送典型案例,形成执法监督合力。

强化规范运行统一工作标准。以行政执法案件联合评查为突破口,进一步优化评查标准,细化案件程序及实体方面评查指标,实现一案一评查、一案一登记、一单位一汇总台账、评查“一把尺子”。采取评查结果与执法人员及执法单位“两见面”方式,形成对评查结果的共识。对评查量较大的评查工作,由第三方律师或专家初评,再由执法单位自评,最后由行政执法监督员、员额检察官终评的评查,确保案件评查的客观、准确。

强化刚性约束压实工作责任。持续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执法领域,做实法治督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组织召开会议统一反馈督察情况,同时向县委依法治县办及被督查单位进行通报,与纪检部门探索建立法治督察线索移送机制,对执法人员采取“以评代训”方式,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刚性约束,压实被监督单位执法责任,促使广大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