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石泉县利用“典型示范”实现普法进村入户

时间:2023-12-26 16:46作者:郭 健源自:县司法局

“使用土地要合法,不能在基本农田上随便盖房子。”12月23日,石泉县曾溪镇大沟村村民王昌雷向围着一起烤火的几名乡亲说道。

王昌雷是曾溪镇首批“学法用法示范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他除了主动参与镇上与司法所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外,还经常入户宣传政策法规,协助村上逐户签订耕地保护承诺书,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依法用地和耕地保护相关政策的了解率和知晓度。

像王昌雷这样的“学法用法示范户”全县还有135个,为切实发挥他们的典型带动作用,石泉县坚持以村为单位,实行每月一主题,定期组织示范户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活动,强化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农民工工资支付、土地管理利用等与农村农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村民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

为提高“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法律素养,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还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利用“法治石泉”“石泉三农”微信公众号,组建农村学法用法工作微信交流群,定期转发相关政策法规,定期邀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干部以及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专家,举办知识讲座,切实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尊法守法意识。

“自从每个村培育了几个学法用法示范户,现在我们明显感觉到,农村法治氛围越来越浓厚,村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村风民风也更加文明和谐了。”曾溪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郭睿说。

今年以来,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技术培训、新型经营主体培训等工作,组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集中培训4次,开展线上培训15000余课时,开展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联学帮学2000余人次,建设农业法治文化阵地164个,建设农村法治图书室97个,充实了农民学法用法平台,加大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力度,带动更多人见贤思齐、向善向美,让学法守法护法用法成为行为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