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股室) |
联系方式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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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干部 |
通过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体干部学习计划内,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以上集中学习。 |
2023年12月底前 |
政办股 |
6326100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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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通过在大厅导办台和图书阅览区放置相关法律法规注解等图册,供往来群众阅读;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通过干部会、微信群、QQ群等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
全年持续宣传 |
审批股 |
6326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