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slj/2023-0010 | 公开日期: | 2023-12-13 13:06 |
来源 | 石泉县水利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火车站广场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许可文书 |
项目名称:石泉县火车站广场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立项文件:石发改函〔2022〕33号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石泉县火车站,项目线路起点坐标为:东经108°14′40.75",北纬33°2′1.61";项目线路终点坐标为:东经108°15′22.12",北纬 33°1′38.68"。
公示网站: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268480
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30日
生产建设单位: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9********0403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江南新区长安小区10号楼
法人代表:罗词山联系电话:0915-6321659
授权经办人姓名:张兴联系电话:186****9700
证件类型及号码:620503********1613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2183.30元。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审批部门:石泉县水利局
许可决定: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石泉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