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3-1123 | 发布日期: | 2023-12-08 15:06 |
来源 | 石泉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中心 | ||
内容概述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规定,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统一安排,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对县政府网站及全县政务新媒体开展了第四季度第三次自查。 |
(一)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如:县发改局未及时公开历史国民发展纲要等重要信息;县供销联社、经开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
(二)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不规范。个别政务新媒体未严格按照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运维。如:“石泉民政”“丝路之源石泉经开”微信公众号长期无原创信息;“石泉财政”微信视频号长期未按规定时间更新视频内容。
二、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