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lzyhshbzj/2023-0078 公开日期: 2023-11-08 15:24
来源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概述 现将石泉县人社局拟实施的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7日)。请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并予以实施。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公示

现将石泉县人社局拟实施的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7日)。请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并予以实施。

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石泉县人社局  石泉县北环路东延段4号

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12317      6312352      494531985@qq.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建设内容 资金来源 投资金额(万元) 实施期限
1 省外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全县涉及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各村(社区) 对7600名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通过鼓励到省外务工稳定增收,每人补贴500元,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衔接资金 380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2 县外省内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全县涉及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各村(社区) 对2450名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通过鼓励到县外省内务工稳定增收,每人补贴300元,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衔接资金 73.5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3 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 全县各镇村(社区)带贫主体 对吸纳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稳定就业增收的带贫主体给予奖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衔接资金 40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4 以工代训补贴 全县各镇村(社区)带贫主体 对吸纳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稳定就业增收并进行就业培训的带贫主体给予奖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衔接资金 18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5 乡村振兴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 全县涉及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各村(社区) 对1300名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劳动力等“三类”对象通过安置乡村振兴扶贫公益性岗位,月补贴300元至1600元,对原乡村公益性岗位中超过780元以上缺口资金予以补充,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衔接资金 1000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