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雾山镇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 ||
索引号 | zzfsqxywsz/2023-0032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云政发〔2023〕34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1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10-10 10:22 |
内容概述 | 根据石泉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石森防办〔2023〕6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置办法。 |
各村委会、各驻村工作队:
根据石泉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石森防办〔2023〕6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置办法。
云雾山镇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不受损坏。建立指挥集中、协调一致、联动有序、决策科学、运转高效、社会参与的应急处理措施,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和全国林草系统推进森林草原防火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准确把握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形势,坚持把预防放在首位,统筹推进宣传教育、火源管控等各项重点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切实维护好生态资源安全。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确保把我镇的森林火灾发生率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总 指 挥长:兰周周 (镇长 )
副 指 挥长:谭 宇(镇武装部长)
成 员:徐 进(镇党委副书记)
杨 敏(镇纪委书记)
邹 涛(镇组织委员)
罗 迪(副镇长)
刘滋润(副镇长)
高安秀(镇统战委员)
张 萱(镇财政所长)
钱 莎(镇党政办主任)
黄 瑶(镇林业站长)
陈 林(镇自然资源所长)
张 腾(镇民政所所长)
朱启乐(镇应急办主任)
赵 云 (镇派出所所长)
赵 倩(镇司法所所长)
张 菁(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 村(镇卫生院院长)
各 村(驻村工作队、村支三委、护林员)
三、启动范围
发生下列森林火警或火灾事故时,由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各村、及有关部门进行扑救处理。
1.火场跨行政村区域界线的森林火警或火灾。
2. 1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且继续蔓延的森林火警。
4.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警或火灾。
5.重点人工造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区、退耕还林地发生的森林火灾。
6.需要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具体措施
(一)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上述启动范围所列森林火警或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与森林火灾发生地联系,查清火灾现场具体情况。
2.立即向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火情,按规定逐级上报火情。
3.保持上下联系,随时报告火场新情况,并督促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写出书面报告。
4.及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森林火灾发生的村委会通报情况。
5.本着就地就近、快速反应的原则,组织火灾发生地所在村和邻近村的应急扑火队和群众首先赶赴火场并指挥扑救。
(二)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在接到启动范围所列森林火灾或火警报告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到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指挥。
2.召开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或有关人员紧急会议,启动火灾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火场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3.对于发生在镇行政边界的森林火灾,由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立即按规定上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与毗邻乡镇成立联合扑火救灾指挥部,共同扑救。
4.六小时未扑灭明火可能酿成重大森林火灾时,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组成前线扑火指挥部,全面指挥扑火救灾工作,消除隐患,处理火灾事故,并按规定快速上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前线扑火指挥部下设扑救抢险组、后勤组、医疗组、火案查处和善后处理组,负责火情监视、扑火指挥、通信联络、天气预报、后勤保障、火案查处等。
5.扑救抢险组
组长由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担任,火场调度由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
其职责是:及时拟定扑火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了解扑火情况,并负责向上级汇报。及时提出扑火所需救灾物资供应计划。根据前线扑火指挥部情况,部署和调整扑火人员及扑火装置。处理火场的紧急避险等项工作。
后勤组由林业站、应急办、财政所、党政办等有关单位组成。其职责是:
①调集和分配扑火用具、通讯工具等。
②根据前线扑火指挥部提出的物资供应计划,及时组织调运供应。
③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
④安排好扑火救灾人员的食宿。
医疗组由卫生部门等单位组成。其职责是:
①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
②搞好灾区防疫工作。
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组由派出所、民政所等部门组成。其职责是:
①负责火因调查和火灾案犯的抓捕工作。
②维护受灾林区的社会治安。
③做好救灾物资的管护工作。
④做好灾民生命财产的抢救、疏散、安置及对伤亡人员家属的救济和抚恤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调整充实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人员,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林业站、派出所、应急办、卫生院、民政所、财政所、综治办、自然资源所等站办所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站,由黄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重点人工林区、天然林保护区和退耕还林地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林业工程人员进行评估调查,并写调查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凡发生森林火灾,都应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由镇人民政府行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扑救处理。
(二)密切联络,强化组织。加强通讯联络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要坚持24小时值班,随时了解掌握火场火情动态。保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实行发动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扑火准备,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动,统一指挥。公安民警、民兵等,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按照规定就近调集;各村应急扑火队和当地群众,由前线扑火指挥部根据火情需要就近调集。
(三)完善保障,及时处置。镇党政办要组织本镇机关或有关单位车辆运送扑火人员和救援物资,为扑火救灾服务。基础设施办要组织调集扑火用具,通讯器材等,保障扑火工作需要,对发生的费用,先运输后结算。若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民政部门要做好粮食、食品、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配和供应。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后,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公安、林业、纪检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工作组,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石泉县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