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二十日内(2023年11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泉县政务大厅
联系方式:0915-6328297
公告单位: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11月10日
序号 |
权利人(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地批准书 |
1 |
俞宗明/杜海慧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石泉县后柳镇永红村七组 |
610922 105223JC00087 |
210.09/552.47 |
镇字第6109221052023013 |
2 |
俞宗双/王金云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石泉县后柳镇永红村七组 |
610922 105223JC00088 |
193.11/481.17 |
镇字第6109221052023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