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3-0029 发布日期: 2023-11-10 15:12
来源 石泉县民政局
内容概述 你们上报的2023年10月份终止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退出人员2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城市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10080元/人,现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们,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2023年10月份终止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退出人员2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城市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10080元/人,现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们,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石泉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25日

2023年10月份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发放汇总表

乡镇

人数

金额

备注

城关镇

2

20160

 

合计

2

2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