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mzj/2023-0021 公开日期: 2023-10-26 08:59
来源 石泉县民政局
内容概述 你们上报的2023年10月份终止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6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6984元/人,现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们,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2023年10月份终止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资料已收悉,其中死亡6人。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规定,农村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用按当地1年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计发,即6984元/人,现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拨付给你们,请按规定及时予以兑付。

石泉县民政局

2023年10月25日

2023年10月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丧葬费发放汇总表

乡 镇

人 数

金额

备注

饶峰镇

3

20952

 

熨斗镇

1

6984

 

喜河镇

1

6984

 

城关镇

1

6984

 

合计

6

41904